首 页 机关概况 法律法规 民政要闻 工作动态 服务指南 政策咨询 民政论坛 民政信箱
部门职能

法规政策

咨询解答

工作动态

业务研究


 
您的位置:甘肃民政网-> 民政业务-> 救灾工作-> 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 >>>
  
      救灾工作是由救灾救济处承担的。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甘肃省民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甘政办发〔2001〕13号),救灾救济处的主要职能是:指导全省救灾救济工作;组织协调抗灾救灾;核查并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扶贫济困等社会捐助活动;承办省内外对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审批、管理全省赈灾等募捐义演活动;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
 
网站管理:甘肃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Copyright © 甘肃省民政厅 版权所有  0931-8878008 陇ICP备05004012号
Web:Http://www.gsmz.gov.cn E-mail:6200@mca.gov.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昌路1718号 邮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