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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办公室

    协助厅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组织草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制定实施民政行政立法计划,协调地方性民政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负责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督查督办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厅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计划财务处

    拟定民政事业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协调全省民政基本建设项目审查、报批;负责国家、省拨民政事业费的分配下达;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和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各类民政经费和事业费的使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民政统计工作。

人事教育处

    拟定民政教育、培训、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民政系统模范先进人物和厅机关、直属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指导厅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管理权限内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和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及报批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负责全省民政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

纪检监察室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厅党组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违犯党纪政纪案件;指导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执法监察;会同有关业务处室监督和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全省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局

    指导监督全省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性社团、跨地区社团、涉外社团和省直单位所属及挂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拟定民间组织培育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社团会费、民办非企业单位收费标准及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民间组织活动,查处非法组织和违法行为。

优抚处

    贯彻执行优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指导全省优抚工作;督促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负责监督检查优待抚恤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革命烈士审批和复退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的评定工作;负责全国、全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和全省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安置处

    贯彻执行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指导全省安置工作;拟定全省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军供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和开发使用工作;协调处理军队各类退役人员的来信来访问题。

救灾救济处

    指导全省救灾救济工作;组织协调抗灾救灾;核查并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扶贫济困等社会捐助活动;承办省内外对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审批、管理全省赈灾等募捐义演活动;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

最低生活保障处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和管理工作;监督低保资金使用管理;研究制定社会救助政策和保障标准;组织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居)自治工作;协调、指导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负责全省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婚姻服务活动,指导婚姻习俗改革;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拟定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福利救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冠以全省性名称的社会福利实体的审批;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承办涉外儿童收养登记;指导全省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省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批;指导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收容站建设。

区划地名处

    负责全省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 拟定全省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行政区域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拟定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城镇发展规划;负责 甘肃省行政区划代码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及汉字译写的管理;负责全省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省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的审定;调查处理勘界工作的有关遗留问题;负责编纂、审定 、出版全省行政区域图集;负责全省勘界档案管理;负责全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纠纷的调查和调处;指导乡级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

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省开展双拥工作;指导各地、驻甘部队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全省创建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调查研究和制定双拥工作法规、政策;总结双拥工作经验,表彰、推广先进典型;为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做好服务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交办的有关事宜。

机关工会

    负责机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工作;组织职工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关心职工生活和劳动福利保障待遇;救济困难职工家庭。

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厅机关房产、车辆、电话、办公用品管理和办公设施维护、环境保洁、安全保卫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中心经费的预决算编制、审定开支与报销;负责职工家属楼院的管理。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省老龄委日常事务;督促、检查省老龄委决定事项的落实;调研、整理老龄工作情况、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全省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意见,拟定实施办法;贯彻、落实《老年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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