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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注册登记如何办理?
(一)具备条件
(1)是国内外社团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资助科研、文教、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发展并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
(2)有人民币10万元(或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资金;
(3)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二)注册登记程序
(1)建立基金会,有归口管理的部门报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审查批准,向省民政厅申请登记注册。
(2)省民政厅审查后,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
基金会改变名称、合并或撤销,按申请成立的程序办理。
(三)法律责任
基金会活动违反《基金会管理办法》时,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处罚。
(四)法规依据
《基金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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